朝花夕拾第六章感悟4篇

朝花夕拾第六章感悟4篇

朝花夕拾第六章感悟篇1

对于《朝花夕拾》这本书,相信每个同学都不陌生,可是真正去读它,去品味它的人却不多。我在很久以前就知道了这个大作家鲁迅,也听说过许多他写的短篇小说及散文。

从小学到初中,我读过许多鲁迅的作品,学过许多关于他的文章。在《朝花夕拾》中有几篇是我以前学过的,但当我第二次读它,品味它的时候感觉又是一种味道。以前学的时候对鲁迅的文章只是有一个浅浅的了解。当第二次阅读的时候才感受到以前学习他文章的时候有太多的不足。

鲁迅先生所写的文章虽然表面看起来都是写日常生活的,但当你认真的去品味的话,就可以明白所要表达的主题。他的文章都有一个共同的语主题:即是对中国国民性的批判。处处都体现他是一个爱国者。从他的小说中可以体现他那种对封建社会的愤怒,和对当时社会黑暗的那种不满。

《狗•猫•鼠》表现了鲁迅先生同情弱小以及对虐待者的憎恨;《二十四孝图》揭示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儿时与保姆相处的情景,在文中,鲁迅先生充满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怀念之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儿时在家中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父亲的病》回忆了儿时父亲求医治病的种.种荒诞情景。以上的几篇,鲁迅先生采用了亲切动人的笔墨,记录了社会生活的一面,构成了一幅幅色彩鲜明,浓淡相同的风俗画卷。

在这本《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读他这篇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着大人不注意,钻进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子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讲故事,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青年。每天都在这忙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扰扰的生活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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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第六章感悟篇2

每读完这篇文章,心中总要憧憬一番。时间似乎也停留了,停在了那美好的童年。

——题记

“不必说碧绿的菜田,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着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去了……”

这是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写的是鲁迅童年的生活和学习,回忆中的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不是简单的勾勒,也没有浓浓的笔墨,而是流露着儿时的快乐,甚是打动人心。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班螫,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这些景致不仅让鲁迅回味,更让我心动。读着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享受着那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天真烂漫的情感,就仿佛亲眼看见了儿时的鲁迅:时常与昆虫为伴,爱采摘野果,喜欢和伙伴们一起捕鸟,收藏爱书,追根究底的问问题……是啊,这一切的一切,不都只有儿时的我们才值得拥有吗?

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小时候,外婆家门口有条河,河水无声的淌过,像一条会跑的路。河边有些鹅卵石。我会捡几颗自己喜欢的,一路把它们放到竹林里,鸡窝旁。想想这些石头,眼看着河水跑,一辈子都不能离开自己待的地方……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一群光着膀子的孩子,举着竹竿在村里涌过来又涌过去。整个暑假我的膝盖都有伤口,却从未亲手抓到过一只知了。倒是曾倚在树下,听过知了们把大树变成一把会唱歌的伞……

会时常在正午的太阳高照时依然专注于大地上蚂蚁们的运食……会偶尔幻想:要是我也能像蚯蚓一样变成两个,一个负责玩……会守在电视机旁认真的看《新闻联播》,然后在主持人说完“谢谢您的收看”时和表弟表姐一起对着电视回答“不客气”……

悠悠童年,承载着太多美好的回忆,我们真应该好好感受。再次拿起《朝花夕拾》,读起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仿佛走进了百草园,走进了三味书屋,走进了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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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第六章感悟篇3

我在想,我的童年有没有百草园、三味书屋、山海经呢?有没有过那种与大自然毫无间隙的接触呢?是的,没有。但我却可以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那简洁细腻的文笔中,细细品味着那独特而又充满乐趣的童年生活,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优美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追忆往昔时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我们所了解到的鲁迅先生似乎是倔强而又刚直,为天下所担心的伟大作家,但他的童年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纯真时光。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童年在渐行渐远,留下的只有可供回忆的片段和永远不会忘却的情怀。看看《朝花夕拾》吧,去领略一下一代名家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与酸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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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第六章感悟篇4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然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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